簡介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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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大學繁星推薦入學」招生管道係延續繁星計畫「高中均質、區域均衡」之理念由高中向大學校系推薦符合資格的學生,提供各地區學生適性揚才之均等機會,並引導學生就近入學高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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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畢業生
黃O哲同學錄取 臺北醫學大學醫學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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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畢業生
陳O睿同學錄取 國立成功大學光電科學與工程學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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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畢業生
王O霓同學錄取 中國醫學大學物理治療學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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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畢業生
趙O禔同學錄取 高雄醫學大學醫學檢驗生物技術學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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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高中向各大學校系推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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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各學群分類原則如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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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類學群:文、法、商、社會科學、教育、管理等學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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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類學群:理、工等學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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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類學群:醫、生命科學、農等學系(醫學系、牙醫學系除外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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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類學群:音樂相關學系(藝才班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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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類學群:美術相關學系(美術班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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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類學群:舞蹈相關學系(藝才班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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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類學群:體育相關學系(體育班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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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類學群:
醫學系、牙醫學系 |
1、 |
推薦條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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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全程就讀同一所高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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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
前四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質校排名百分比符合大學之規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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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排百分比前20%、30%、40%、5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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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 學科能力測驗、術科成績及英聽測驗通過校系檢定標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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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 高中對大學每個學群至多推薦2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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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5) 高中對同一大學推薦超過1名學生時,須排定「學生推薦序」依序分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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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6)
每名考生僅能被推薦1校1學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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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7)
選填志願數依大學規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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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8)
具原住民身分之學生,得以一般生或原住民身份擇一參加 |
2、 |
分發比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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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
第1比序「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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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
第2~7比序(學測各單科級分或總級分、各單科在校總分均全校排名百分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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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術科成績) |
3、 |
錄取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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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分兩輪分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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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 第一輪分發,各大學對同一高中以錄取1名為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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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
大學第一輪分發後仍有缺額者,進行第二輪分發 |
4、 |
限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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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~7類學群錄取生不論放棄與否,均不得報名大學
申請入學「個人申請」科技
校間「申請入學
」第一階段篩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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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類學群錄取生,不得
參加個人申請統一分發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|
5、 |
招生名額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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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學年度招生總數:16,111 個。【國立:7,015 個,私立:9,096 個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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