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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 |
個人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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採用兩階段考試,第一階段依「學科能力測驗」
、「術科考試」、「高中英語聽力測驗」、「APCS」成績檢定與篩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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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階段考試方式-「口試、筆試、資料審查及實作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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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位學生可申請6個校系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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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項「指定項目甄試」辦理時間集中於112/5/18~6/4 |
注意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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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繁星推薦」第一類至第七類學群錄取生、經「特殊選才」錄取且完成報到之考生,一律不得參加「個人申請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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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繁星推薦」第八類學群錄取生不得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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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論僅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,所有正備取錄取生應於規定時間內(112/6/8~6/9)上網
至甄選會登記就讀志願序,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不予分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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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分發後即取得入學資格,如未於規定期限內放棄者,不得參加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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